我市出台奋战三季度发展“加速度”十条措施

发布时间: 2022-08-04 信息来源: 开封日报
稳住经济促进发展精准施策全面发力
我市出台奋战三季度发展“加速度”十条措施
稳经济、促发展。记者昨日获悉,我市制定出台《开封市奋战三季度发展“加速度”十条措施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十条措施》),动员全市上下全力奋战三季度,跑出发展“加速度”。 
据悉,制定出台《十条措施》是我市落实“疫情要防住,经济要稳住,发展要安全”要求的重要政策举措。《十条措施》聚焦投资、消费、助企、纾困、惠民等各领域精准施策、全面发力,旨在充分调动全市各方积极性,坚定信心、攻坚克难,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 
具体来看,《十条措施》分别为落实落细国家和省惠企政策、聚焦郑开同城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、发放郑开同城旅游年卡、组织开展“四项对接”、满负荷生产政策延续至三季度、实施入库奖励政策、高质量谋划专项债项目、落实融资激励政策、实施购房契税补贴、扩大招商引资。 
分类来看,在促消费方面,《十条措施》明确鼓励线上对接、线上消费。对于在本地注册运营两年以上、月均线上营业额200万元以上,且环比增幅10%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,按季度综合排名对前3名分别给予3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的资金奖励。 
在吸引投资方面,《十条措施》明确对今年第三季度引进且本年度开工的投资额10亿元以上单一制造业项目实行“一项目一策”,在资金、用地、用能等要素保障上给予优先支持;对每引进一个投资10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的县、区和单位,分别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。 
在稳运行方面,《十条措施》明确对今年第三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财政奖励,对今年第三季度保持连续满负荷生产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%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财政奖励,奖励资金县级由属地财政承担,区级按照市与区2︰8分担。同时,对今年第三季度新认定的“规上”单位(含规模以上工业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、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、规模以上服务业“2+1”行业单位)给予8万元资金奖励,属地、企业按3︰5分配资金,每月由统计部门提供清单,企业奖励资金直达企业,县区奖励资金直达乡镇(街道)。 
在惠民生方面,《十条措施》明确凡在开封市市辖区(不含祥符区)内购买商品住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(个人),在今年9月30日(含当日,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)前购买并签订购房合同的住房(不含二手房),自7月22日至10月31日期间缴纳商品住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,按照契税总额的15%给予补贴。契税补贴采取“先征后补”的方式,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。各县及祥符区可参照执行。 
目前,《十条措施》已在全市全面实施,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。
 
在线咨询
关注微信
入驻登记
注册指南
咨询热线
0371-22310767
返回顶部
在线咨询